图片展示
文件简报
您当前位置:广水市绿草地食品有限公司 >> 文件简报 >> 浏览文章 >湖北众志兴业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财务管理制度
湖北众志兴业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文件
湖众联字[2018]2号
关于发布《财务管理制度》的通知
各合作社、股东、社员:
《湖北众志兴业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财务管理制度》、《湖北众志兴业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资金借支暂行规定》已于2017年7月28日,第一次联社理事会全体代表会议通过,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希望各合作社、股东、社员按照制度规定执行。
附:湖北众志兴业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财务管理制度
湖北众志兴业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资金借支暂行规定
二O一八年元月八日
湖北众志兴业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财务管理制度
一、总 则
1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制定本制度。
2、为规范本联社日常财务行为,发挥财务部门的作用,以便各股东(会员)对本联社的财务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,制定本制度。
3、本联社的财务实行“计划”为特征的理事长负责制。
二、财务管理细则
(一)、岗位职责
理事职责:
1、贯彻国家财税政策、法规,并结合本联社的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,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,同时负责对本联社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。
2、进行财务收支预测,编制财务收支计划,对本联社的财务工作进行控制、核算、分析,节约费用。
3、对岗位设置、人员配备、核算组织程序提出方案;同时负责选拔、培训和考核财务人员。
会计职责:
1、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,做到手续齐备、数字准确、账目清楚、处理及时;
2、负责财务资料、文件、凭证的整理、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。
3、完成其他工作。
(三)、出纳职责
1、严格执行现金制度,不得坐支现金,不得白条抵库。
2、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做到日清月结,及时核对,保证帐实相符。
3、完成联社其他工作。
(二)、现金管理制度
1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》的规定;所有现金收支由出纳负责。
2、建立现金日记帐,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会计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,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,做到帐实相符。
3、根据联社日常开支需要,5000元作为联社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;超过5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。
4、收取现金时,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收据。
5、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(详见支出审批制度)。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,须填写借款单,经负责人签字批准后,方可支出现金,借款人在出差回来后,三天内向联社还款或报销。
6、凡会员按联社规定借支现金的,须办理相关手续,并足额支付借款费用。
7、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,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,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,发现不符时及时查明原因。负责人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,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。联社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。
8、银行存款的管理:加强对银行帐户的保密工作。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,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、并用制,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。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。
三、支出审批制度
1、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。属计划内的零星开支,金额在500元以内的费用报理事签字后,由财务人员及时办理;金额在1000元以上或计划外的费用需报理事会商议,同意支出后,由财务人员办理。
2、为了分清责任,不同人员支出的费用不得在同一张报销单上列支。
3、本联社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,报销单上必须注明支出事由、发票张数、报销金额、经办人姓名。
湖北众志兴业农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联社
二0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
湖北众志兴业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资金借支暂行规定
既为了提高联社资金使用效率,又帮助会员解决实际生产困难,特制定本资金管理规定,望大家切实履行。
股东交纳的一万元,作为联社前期流动资金,不是诚信保证金。入社会员每户必须交纳10000元诚信保证金。联社资金存入联社专用账户,以赚取利息补充联社费用。联社资金的借支使用规定:
⑴时间规定:会员借用资金的起步时间为10天,不满10天的按10天计算,但最长使用时间不超过一年。一年到期后,确需继续使用资金的可继续使用。但是需将前期借支资金交到联社,然后重新办理借支手续。
⑵费用规定:按月计息,利率为月息一分。利息于次月三日前交到联社。
⑶风险规定:股东(会员)借支资金时,金额在1万元(含一万元)内的,在向分管的理事请示后,可直接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。借支资金超过一万元的,需经理事会同意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股东(会员)向联社借支资金的前提:在归还借支资金前,股东(会员)所饲养的牲猪必须出售给联社。
湖北众志兴业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
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